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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滥用和信息发布
凯瑟琳·帕金森著,Rhia, caadc, csac, lsc, idp-at

客户滥用药物问题的法律比许多其他卫生保健机构的法律更为严格。因此,对于药物滥用机构来说,精通信息要求的发布是很重要的。

法律适用于代理机构吗?
属于《联邦条例法典》第42章的机构是"由美国任何部门或机构进行、管理或直接或间接协助的与酗酒或酒精滥用有关的教育、培训、治疗、康复或研究"。

发布信息类别
一般来说,有三种类型的请求:有书面同意的请求、没有书面同意的请求和根据法院命令的请求。

经书面同意的免责声明
简单确认客户在项目或设施中的存在需要书面同意。例如,这将适用于父母正在寻找有关治疗中的孩子的信息。根据药物滥用法,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什么年龄被视为成年。成年人自己签署释放书。这一要求也会影响到想知道自己的伴侣是否在接受治疗的另一半。

《联邦法规法典》第42章包括书面同意的建议格式,并可在此找到样本表格在线.药物滥用领域的书面同意必须包括以下九个部分:

•谁被允许披露;

•向谁发布信息;

•客户名称;

•披露的原因;

•要发布的信息数量和类型;

•“患者的签名,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则需要授权同意的人的签名……或当病人无行为能力或已死亡时,有权签署的人的签名…代替病人”;

•签署表格的日期;

•一份声明,声明签署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撤销发布,以防止该信息的未来发布。(刑事司法系统中的某些人可能被要求签署一份免责声明,这进一步限制了该人撤销同意的权利。《联邦法规法典》第42章对此有详细说明);和

•“同意到期的日期、事件或条件(如果之前未被撤销)。该日期、事件或条件必须确保该同意的持续时间不会超过达成该同意的目的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在重新披露患者信息时,要记住两点。从另一方(如医生办公室或药房)收到的信息不得再次公布,除非机构获得客户的单独书面同意。

第二,原始方发送给其他机构的任何信息都需要在发布的信息中包含以下措辞:

本信息已从受联邦保密规则(42 CFR第2部分)保护的记录中向您披露。联邦规则禁止您对本信息进行任何进一步披露,除非获得相关人员的书面同意或42 CFR第2部分允许的进一步披露。发布医疗或其他信息的一般授权并不足以达到此目的。联邦规则限制将这些信息用于刑事调查或起诉任何酗酒或吸毒患者。[52]中国科学:d辑,2006;[j][联邦法规41997,1987年11月2日]

未经书面同意的免责
在下列情况下,信息可以在未经客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布:

•在项目或对项目有直接行政控制的实体内;

•真正的医疗紧急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医务人员提供患者信息,但仅限于必要的程度;

•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审核、财务审核或项目评估的合格人员需要时;

•根据适当的法院命令;

•虐待和/或忽视儿童的情况;

•对机构人员或在机构场所发生威胁犯罪或实际犯罪;和

•当客户正在寻求戒毒或维持治疗时,有限的信息被允许发布到中央登记处,以帮助消除客户同时注册多个治疗项目。(这适用于距治疗项目200英里以内的登记处。)

退伍军人事务部和武装部队受不同的法律管辖,其中一些法律取代了这些要求。

法院下令释放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一个机构被要求向执法部门或法院发布信息时,最好设法直接从客户/病人那里获得信息。这不仅提醒客户机外部实体正在寻找信息,而且还使处理信息发布过程变得更加容易。在无法获得签字放行的情况下,机构必须参考联邦和州法律、律师或内部政策和程序寻求建议。

继续学习
由于卫生保健的规章制度变化迅速,对信息发布的基本内容进行审查可以帮助机构重新集中精力。这样的提醒可以指导组织成功有效地交换各种格式的信息。

-凯瑟琳·帕金森,RHIA, CAADC, CSAC, LSC, IDP-AT,目前在第八天药物滥用服务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