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建议制定规则的通知最近,卫生与人类服务部(HHS)和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宣布了第三阶段有意义使用电子病历的计划。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信息技术协调员办公室(ONC)公布了拟议的2015年电子病历版本认证的标准这与ONC之前宣布的计划有关全国互操作性路线图.
这两项拟议规则定于3月30日(周一)公布。建议的第三阶段有意义使用规则的评论期将于5月29日结束,并将在6月30日之前收到有关认证标准提案的评论。
第三阶段有意义使用提议规则规定了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EPs),符合条件的医院和关键通道医院必须满足的新标准,以符合医疗补助激励支付的资格。该规则还提出了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标准,以避免医疗保险支付调整,基于2018年开始的项目表现。
2015年版EHR认证标准“包括新的和更新的IT功能和支持EHR激励计划的规定,”HHS新闻稿称。
虽然第三阶段拟议的规则涉及2017年及后续年份的有意义使用,但新闻公告称,“CMS正在考虑从2015年开始通过单独的规则制定对有意义使用进行额外更改。”这显然是指CMS的决定更改2015年的报告周期从一整年减到90天。
拟议规则规定,从2017年起,医生和医院的有意义使用报告期将是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唯一的例外是医疗补助计划和第一次证明有意义使用的医院。这些供应商将有90天的期限。
从现在开始,CMS将鼓励电子质量报告,并将从2018年开始要求医疗保险激励计划的提供者使用电子质量报告。
2017年,供应商可以继续处于阶段1或阶段2,也可以在阶段3进行验证。但在2018年,所有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计划的EPs以及符合条件的医院都必须在第三阶段进行验证,无论他们之前处于哪个阶段。
所有供应商在2017年之前都可以使用2014版认证的电子病历,但他们必须在2018年之前采用2015版技术。
根据拟议的规则,第三阶段有一个“简化的报告结构”,其目标和措施将取代所有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标准。
但第三阶段的标准未必容易达到。尽管医生们大声抱怨很难满足第2阶段的要求,即在护理过渡和患者记录共享中交换护理摘要,但CMS在第3阶段将这些标准加倍。它还增加了一些临床医生可能会觉得繁重的新目标。
以下是第三阶段要求的几个重点:
超过25%的急诊医生或从医院或急诊科(ED)出院的病人必须“积极参与”他们的电子记录。
对于超过35%的EP就诊或出院的患者,必须使用EHR的安全消息传递功能或响应患者发送的安全消息发送安全消息。
在EP就诊或从医院或急诊科出院的患者中,超过15%的患者必须将来自非临床环境的患者生成的数据纳入电子病历。
对于超过50%的转诊和转诊,门诊和医院必须使用他们的电子病历来创建护理总结,并与其他提供者进行电子交换。
在40%以上的此类转诊中,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在其电子病历中纳入另一医疗服务提供者使用的电子病历的医疗摘要。
在80%以上的转诊过程中,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进行“临床信息核对”,其中不仅包括药物和过敏,还包括问题清单。
来源:《医景